暂无数据
基本案情2010年,原告宋某向被告陈某经营管理的某石料厂供应一批货物。同年5月27日,双方经结算,陈某向宋某出具欠条一份,载明“今欠宋某货款一万元,两月内还清,欠款人陈某”,并加盖... 查看详情 >>
01基本案情2021年4月,周某、高某向何某借用现金60000元。双方约定:借款月利率3%,借款期限两个月;如借款人违约,出借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向借款人追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,包括但不... 查看详情 >>
李某曾以生意资金周转、建房为理由,向王某相继借了100多万元,李某签署借条向王某承诺将连本带息归还。但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,李某因病突然去世,王某与李某家人协商无果,导致天价贷款无人... 查看详情 >>
1.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原则上是无偿的,只在当事人对支付利息有特别约定时,才应当支付利息。2.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,均视为不支付利息。3.在借贷双方中... 查看详情 >>
7年
1068分 (优于78.58%的律师)
一天内
20篇 (优于85.22%的律师)